【港區國安法】47人初選黃之鋒等5人表明認罪 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冀審訊前處理判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9/05 12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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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庭應訊被告包括黃之鋒。(資料圖片)

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,其中29名被告早前於交付程序中表明認罪,高院今(5日)進行第3次案件管理聆訊,出庭應訊被告包括黃之鋒、譚文豪、譚得志、郭家麒及楊岳橋,譚文豪、郭家麒及楊岳橋代表律師指3人已被還押一段長時間,冀於案件審訊前能處理判刑,其餘兩人則持中立態度。

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第3次案件聆訊管理,出庭應訊被告包括黃之鋒、譚文豪、譚得志、郭家麒及楊岳橋。早前亦已於交付程序中表明認罪的被告馮達浚、譚凱邦、范國威、吳敏兒及袁嘉蔚,今亦被帶到法庭旁聽。是次案件管理聆訊由國安法3名指定法官陳慶偉、陳嘉信及陳仲衡處理。

代表譚文豪、郭家麒及楊岳橋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表示,3人的求情陳詞已準備妥當,並會遵照法庭指示預備書面陳詞,預計每人求情約須45分鐘。

蔡表示明白一般情況,法庭會於案件審訊後才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,亦得知部分被告就判刑處理持不同意見。惟蔡指3名被告已被還押一段長時間,等候期間感到焦慮,3人不涉於審訊中須作證,要求於其餘不認罪的被告審訊前盡快安排處理判刑。其餘兩名被告黃之鋒及譚得志則表示中立,並表示預計求情時間不多於兩小時。

法官問及控方就處理認罪被告之立場,控方一方表示一般待案件審訊後才處理判刑。法官則問及能否於審訊前處理部分被告之判刑,並要求控方明天(6日)向法庭交代。法官並就被告準備求情時之書面陳詞,以及預備求情信及案例等作出指示。法官另指控方只提供了案情撮要,未有提供完整版本,控方表示仍正準備中。

本案47名被告中,其中29名被告早前已於交付程序中表明認罪,當中包括區諾軒、鍾錦麟、梁晃維、岑子杰、劉澤鋒、黃之鋒、譚文豪、譚得志、郭家麒、楊岳橋、胡志偉、朱凱廸、張可森、黃子悅、尹兆堅、劉穎匡、王百羽、戴耀廷、趙家賢、袁嘉蔚、徐子見、毛孟靜、馮達浚、李嘉達、吳敏兒、譚凱邦、范國威、呂智恆及岑敖暉,各被告分11批於高院作案件管理聆訊。其餘18名被告早前於交付程序中表明不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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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